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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:普陀法院探索诉源治理“普陀模式”有成效

时间:2021-09-07来源 : 中国网作者 : 佚名

近年来,普陀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,依靠和借力普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,积极打造与多职能部门联合办公、诉调深度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,探索出一条“党委领导、政府支持、多方参与、资源共享、调解优先、司法终局”的一站式非诉纠纷解决新路子,实现治理主体从法院主导到多方协同、治理资源从各自为政到集中配置、治理功能从单一平面到多元立体、治理流程从零散差异到系统整合“四个转变”,推进了社会矛盾前端化解。

中心大门

一、实现人民群众解决纠纷“只进一扇门”

通过打造一站式协同办公平台,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功能齐全的解纷服务,实现了矛盾纠纷“一条龙”受理、“一站式”服务、“一揽子”解决,切实解决了以往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“多头跑”“反复跑”的问题,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
二、人民法院“案多人少”压力有效缓解

2018年以来,该院收案数量实现“三连降”,一审民商事收案累积下降42%以上,其中2019年同比下降34.9%,降幅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。法院从“冲在一线”转变为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,法官得以将更多精力用于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,更有利于司法质量、效率的提升,近年来该院审判执行各项指标数据普遍优化,2020年该院审执质效综合排名位居全市法院第一。

中心大厅

三、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能力得到提升

仅2020年,普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就成功指导诉前调解1800余件,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,化解于萌芽,避免小矛盾激化为大事件。已经产生的重大矛盾纠纷也多以调解方式得以高效解决,仅2020年就成功调处各类死亡赔偿纠纷75件,其中42件死亡赔偿纠纷实现当天受理,当天办结,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率、协议履行率均达100%,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综合窗口一揽子受理群众纠纷

该工作机制于2018年3月被浙江省高院李占国院长概括提炼为诉源治理“普陀模式”,之后省委政法委发文要求在全省县域层面推广。此后,“普陀模式”又分别得到最高院院长周强、时任省委书记车俊、中央政法委景汉朝副秘书长等领导的高度肯定;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十大典型案例、全省公共管理创新优秀案例、全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等。在2020年全国“两会”上,“普陀模式”被写入最高院工作报告,成为享誉全国的“浙江经验”。该院立案庭还获评了“全国法院先进集体”“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成绩突出集体”等荣誉。